“315”下的小品王,潘长江面目狰狞的背后,还有小女孩的哭泣!

硬核Deeper
原创
03-15 22: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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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这一天,潘长江不但火了,也让互联网直播产业也‘着火’了。
“我和茅台董事长认识十几年了,昨晚我把他灌醉了,让他签合同给我定价权。”在今年3月初的一场酒水专场直播中,知名演员潘长江在屏幕前卖力地推销着茅台虎年生肖酒。

估计是赶上了3.15,又被网民翻了出来,要不然可能就是一件无关痛痒的诈骗了。
潘长江靠着多年来的小品、扮丑的影视形象积攒了不少口碑,劝嘎子“迷途知返”把人设打造得很‘光辉’,可是渐渐地,画风就变了,直到现在亲自上阵,一些“醉言醉语”随便就脱口而出。

“大多数喝白酒的是中年人,喝得起茅台的都是有钱的中年人他们这群人最主要讲究的就是情义,处事之道喝多了就是喝开心了,喝开心了生意就谈成了,我认识茅台董事长几十年了,昨晚就把茅台老总喝醉了,从他那要来了定价权,我以全网最低价钱卖给你们!”——潘长江直播卖货的一段骗术,不不,是话术。
这段话,听起来与各路搞网络直播卖假货的网红没什么两样,倒也习以为常了,但其中提到茅台董事长那句话似乎信息量巨大。
1:首先茅台是国企,价格由市场部门评估后审批决定,而不是董事长想卖多少就卖多少,更不存在董事长可以轻易指派任何人去自由定价,尤其还是像潘长江这种‘局外人’,其次这不但不符合逻辑,也触犯了法律,因为这涉及到了贪污腐败之罪名。
2:把茅台董事长灌醉就能拿下定价权,是否白纸黑字签了字,是否是一面之词,是否牵扯到酒桌贿赂?当天晚上酒局花费多少,是否进行行贿?如果我们可以把潘长江的话当真,那我建议深入调查!
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抓住了上面两点的噱头真的去走访了茅台的内部人士,结果对方反问记者:“潘长江为了卖酒,都这么没底线了吗?”更是尴尬地揭示了潘长江满嘴跑火车。那这就涉及到了第三个问题,虚假宣传和名誉侵权问题,但从上一次潘长江无视‘全民反诈APP’宣传警官的态度来讲,底线这个问题他更不会在乎。

根据《民法典》,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所以,我们说没人明白潘长江的话是假话吗?不,我看不见得。但为什么还是有人会去买潘长江卖的酒?还是我经常说的那句话:没有利益,就没有装糊涂。
他在面目狰狞地演小品,可还真就有人会当真。
不信?我举例给你看:
视频中,一个穿着简朴,站在土胚房前面的小 姑娘,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着自己悲惨的身世:父亲去世,没有见过生母,上不起学。

见到小女孩如此悲惨的遭遇,视频拍摄者决定给贫困小女孩资助学费,并且开始直播带货卖苹果,号称要帮助贫困家庭。

在煽情的音乐,和孩子的哭声中,视频开始病毒式传播,很多热心的观众慷慨解囊,献出爱心。
结果,小女孩的哭,是眼药水滴出来的,效果不好,甚至还要动手把她掐哭。

小女孩的身世,也是假的,父亲健在,继母健在,而且已经上了三年学,那个背景里的破房子,早就没人住了。所有的悲情故事,全都是视频团队的剧本,教唆小女孩撒谎才拍出来的。

给小女孩资助的钱,也只是道具,拍完之后,就从小女孩手里拿了回去。

除了流量,这些造假的直播网红还在利用和消费大家对残障人士的善意。他们团队打着帮哑巴母子卖苹果的旗号,从直播间里卖了几十万斤苹果,获利29万元。
利用粉丝对慈善的信任和同情,贩卖虚假故事大肆捞金,潘长江与他们相比,其实演技还是差了些。
我感觉每一个“善良”的网民,这辈子都无法成就导演梦和演员梦,更做不了作家,因为他们从来没有“镜头感”,眼里只看到‘剧情’,却忘记了拍摄、配音、剪辑的这一套完美流程,试问,哪个真实援助的故事会做得像电影一样,声光电效果一应俱全?
网红并不是不懂法律,他们只是践踏法律而已。
某个带货主播的粉丝在直播间里花了两万多块买到了劣质珠宝,结果带出皮肤过敏,假到鉴定中心都不收。

而被受骗者质疑时,这位网红主播也是气焰嚣张,说自己是没偷没抢,是凭本事吃饭。
反而质问观众“演戏怎么了,演戏不犯法吧?”

那些所谓的网红主播,在镜头下演绎一个又一个虚假的故事,把愤怒与疯狂,悲情与绝望,编织成一个个情绪陷阱,围猎者镜头前的观众。
这部分行业群体的出现,让我感觉这个社会在倒退,退回了扯着嗓子咆哮的“电视购物”时代,有人说,电视购物时代忽悠的是傻子,没错,现在的年轻人又何尝不是互联网时代的“傻子”?
一个剧本,无数个翻版之一:家里的好水果没人要,要烂掉了!

这让我想起了敬爱的赵丽蓉老师生前演过的一部小品《如此包装》。在小品种她演的就是相当于一个要需求满足老板要求的带货主播,讽刺的就是弄虚作假,夸大宣传,甚至到最后都成了‘撒癔症’的形态。

从面目狰狞,无所忌惮的潘长江,再到各路美女大咖一夜捞金过亿,还有那遍地都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网红们。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女主播骂另一个男主播的话:“你瞧你长得那个丑样,要文化没文化,要长相没长相,要口才没口才,就整天卖一出出庸俗项,这也就是互联网时代救了你们这样的人,你要是能在现实社会中活出人样,那才是见鬼了呢”。
没错,虽然这场骂战也是一出网红剧本,可好巧不巧的是,这就叫“局中局”,就算说网红之间的互喷,说的也都是肺腑之言,可表面上的‘互相伤害’却成了‘事后分赃’的好剧本。
所以,潘长江现在进化到了无底线的第二步——写剧本,这也算是一种“长进”吧。
但《广告法》第六十一条,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希望这些整天弄虚作假的直播带货从业人士不要给“中国制造”抹黑,潘长江,真的不是什么明星,也不算什么网红,只是一个在暴利面前把持不住而自毁虚假人设的虚假行业的从业人员。
所以,酒不能乱喝,话也不能乱说,做人要留些底线,如果有些人就是任性妄为的公开触碰底线的话,那么就交给警察叔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