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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人文】西汉一次奖赏军人50万斤黄金,谁能不卖命打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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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西汉一次奖赏军人50万斤黄金,谁能不卖命打匈奴?

春秋战国时代,有爵位是做官的前提。

不过,世袭贵族控制着爵位,处于底层的广大庶人、庶民从祖上就与爵位无缘,又没有其他获得爵位的通道。他们田种得再好、仗打得再猛,也基本上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

商鞅变法,把包括贵族在内的秦国所有人民的进爵之路与军功挂上钩,明确规定“利禄官爵,抟出于兵”,这才改变了局面。

不论出身如何卑微,只要立下战功,就能获得相应的爵位。回报有了制度性保障,底层民众的积极性被极大激发出来,成为秦统一天下的重要动力。

商鞅变法时,军功爵位从最低的“公士”到最高的“大良造”,共有十八级;到秦统一天下时,已经发展到包括大良造之上的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在内的二十级。

西汉继承秦制,再加上汉初“军功集团”的要求、以及对匈奴等势力作战的需要,对“军功爵位”制度自然全盘接受。

公元前202年,汉高祖下旨“复故爵田宅”,这个“故”,指的就是秦朝,基本上照搬了二十等爵制,连名称都没什么变化。

在西汉中期以前,从汉高祖到汉武帝,任何人因军功而获封关内侯、彻侯,都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实惠,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食邑、田宅和赏赐。

西汉历史上,经常可以看到某某人被皇上封了某某“侯”,食多少多少户。这个“食”,可不是到别人家吃饭的意思,而是由食邑所在的县征收一定的租税,送到被封侯的那个人手里。

汉高祖最初规定,在二十等爵制中的第八级“公乘”以上的爵位都可以享有食邑,甚至到了最高级的彻侯还可以对食邑进行行政管理。但是后来西汉政府将享受食邑的资格,限制在了关内侯和彻侯两级,而且从汉景帝以后,只能收钱,不能管理。

尽管理论上讲,爵位达到关内侯、彻侯的人都有资格享受食邑,但彻侯一般可以得到这个待遇,关内侯则很难得到。此外,能够得到多少食邑,还得看获得爵位的人和皇帝的关系怎么样。

比如卫青首战匈奴,直捣龙城,斩敌700人,被汉武帝封为关内侯,爵位上去了,可是没能享受食邑。

后来卫青率军收复自秦亡沦陷于匈奴70多年的河南地,立下大功,被封为长平侯,这次能享受食邑了,而且还不低,3800户。

公元前124年,卫青指挥汉军大败匈奴右贤王,抓了十几个小王,俘获几百万头牲畜,再立大功,加封食邑8700户。

西汉的食邑“待遇”,一般从二百户起步,根据立下的功劳逐步增加。卫青能够得到那么高的食邑,根本原因是他立下了赫赫战功,同时也与卫子夫贵为皇后、汉武帝有意笼络卫青有一定关系。

汉武帝时期,食邑千户者,每年能从食邑收取租税20万钱。根据《汉书》的记载,卫青经过多次加封,累计有食邑16,300户,照此计算,每年能收租税326万钱。

这笔钱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呢?大概估算一下,卫青每年所受租税折合成黄金是4347(西汉斤),相当于今天110万克,按280元人民币/克的价格计算,卫大将军每年从食邑收的租税要超过人民币3亿元,真的是既贵且富。

与军功爵位相伴的另一项重要待遇,是国家赏赐的耕地和宅基地。

有了耕地,就有了固定的实物地租收入,军功爵位的获得者一夜之间就成为新兴地主;有了宅基地,就可以兴建宅院,盖房子、修花园,大大改善家族的居住质量,面子上也好看了许多。

与食邑待遇取决于皇帝意志不同,西汉以国家法律条文的形式,把军功爵位所应得的田宅赏赐标准明确下来。

先说说“田”。

西汉时期,皇帝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一般都会给被封彻侯的功臣享受一些食邑的待遇,比如刘邦共封了143个彻侯,虽然食邑多少不同,但是基本都享受了食邑。

这一传统被之后的西汉历任皇帝继承了下来,因此,按照西汉法律,彻侯就没有受田的待遇。

关内侯受田的待遇规定是很清楚的——95顷,相当于今天6650亩。这些田的产量,可用水稻为例来计算一下。

西汉时期水稻的亩产量按今天的亩计算大约是150千克,也就是说,如果某位关内侯找人种一季水稻下来,按照出精米率60%计算,可以得到精米近6百吨,养活自己一大家子人绰绰有余。

再说说“宅”。

“宅”除了代表宅基地以外,也是个面积单位,一“宅”约等于1714平方米。按照西汉法律规定,彻侯能享受105宅,就是大约18万平米;关内侯能享受95宅,16万多平米。

可见,在西汉因军功封侯侯,有套十几万平米的住宅,是很平常的事情。这么大的面积,不可能光是住房,肯定是几进院落,还有庭院、园圃什么的,说不定还能搞水景,居住条件太好了。

西汉的侯爷们看到今人住个几百平方米的房子就敢自称别墅、豪宅什么的,只怕要笑岔了气。

顺便说一句,二十等爵里第十级“左庶长”以上的爵位,受宅的面积都在12万平米以上;即便爵位最低的公士,也能受1.5宅,近2600平米,按今天的标准看,也是超大了。

西汉时期,黄金的存世量很大。

西汉海昏侯墓中,出土了金饼、马蹄金、麟趾金、金板等金器,总重超过8万7千克,相当于西汉344斤。陪葬的金器就有这么多,其生前拥有的黄金肯定更多了。

西汉的黄金极少用于流通,主要的作用,除了作为贮藏手段之外,就是皇帝对臣下,尤其是对关内侯、彻侯的赏赐。在这方面,西汉皇帝出手非常慷慨。

汉高祖赏赐给位列彻侯、封为“留侯”的张良黄金“百镒”,相当于现在3万8千克,价值超过1千万元人民币。这种赏赐的规模已经相当惊人,但是和其他一些人比起来,简直就是“毛毛雨”。

汉文帝赏赐给“绛侯”、时任太尉周勃黄金5千斤,相当于人民币3.5亿元。公元前123年,汉武帝因卫青战功,赏赐黄金千斤,相当于7千多万元。

史书上还记载,前119年,汉武帝赏赐卫青、霍去病“五十万金”,相当于人民币350亿元!不过这么大一笔钱,未必全是给卫青、霍去病两个人的,而是给他们麾下所有因军功封爵的军官。

西汉时期,军功爵位在经济上带来的好处,还有可以减免租赋、徭役,因公出差期间享受政府提供的伙食、马料等等,种类繁多、规定具体,难以全部详细记述。

军功封爵可以获得的巨大经济利益,刺激了西汉社会的尚武风气,军人得到高度认可与尊敬。今天的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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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的历史评价其实并不高,去除了匈奴大患是他的功绩,但是大家都知道那是靠从文帝景帝等等先辈积累下来的老本,祖先们并不是不想打匈奴,是没那个实力,一直依靠和亲政策和交保护费的政策谋取发展时间,到了汉武帝的时候才有了进攻匈奴的力量,而匈奴打下来,当时的老百姓也是很凄惨,粮食都拿去打仗了,再恰好遇到自然灾害,饿殍遍野,当时的社会评价就是汉武帝不应该过早发动对匈奴的作战,导致了国内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现如今这台湾要是收复了,大陆的老百姓也得倒血霉,收个香港没事就给钱给它,不给它就闹事,占个中什么的,台湾人整天没事就喜欢游行,到时候都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去维稳,共党可是要面子不在乎花钱的,收了台湾以后台湾人生活过得更好了在国际上才有面子,后世的人可不会记得大陆的老百姓出的多少血

[ 本帖最后由 hboluo 于 2018-1-12 09: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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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复台湾,大陆老百姓的生活肯定受影响,但长期拖着,战略上始终被美国牵制,损失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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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万金”并不是50万斤黄金,古代人将钱都称之为金,要看是什么朝代, 古代金多指代铜类合金,明嘉靖之前指的是青铜或红铜;明嘉靖之后一般指的是金属黄铜,也可称赤金。“金”在古代的释义上也有钱财货币以及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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