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时看历史课本,宋元的文化艺术那课配了一张插图,细看之下,图上的窦娥下身穿着裙子,上身却似乎看不到衣服的纹路。当时比较乖,也不敢跟同学讨论,只是自己私下找资料。后来看了蔡东藩的明史演义,说犯人不分男女都“裸体反接(脱光了手背在背后绑起来)”,这时才理解图上的窦娥确实是光着上身露着奶子被绑上刑场的。然后,我才理解了秋瑾临刑前为何有“勿去我衣”的要求。
仔细想想,脱去上衣本来也是符合古代处刑需求的。凌迟、车裂之类酷刑姑且不论,斩首需要露出脖颈,腰斩需要露出腰部,如果隔着衣服,一来难免看不清楚下刀位置,二来也可能被衣服隔住刀斧的锋刃,导致一刀不死。断头台出现之前的各种死刑里,可能只有火刑和绞刑是没有必要脱去上衣、露出用刑部位的。当然,对于刽子手和看客来说,女性犯人处刑,脱去衣服更是一种增加观感刺激的方法,看着她在受刑中哀嚎哭泣,或者裸尸横陈、血溅当地,显然能带给观众以快感。如果再能割走一些东西,那就更让他们兴奋了。
再者说,古代(甚至近代)女犯临刑前,只要不老不丑,也难免要在牢头禁卒,甚至刽子手房里过一遭,一轮甚至几轮下来,腿也软了,缝也开了,能给她裹条裙子送上刑场,已经算是牢里的大鬼小鬼们念着露水夫妻的情义,有些不乖巧顺从的,或者被指定要羞辱的,大概光着屁股就塞进了囚车。至于要凌迟处决的,那更是要骑木驴游街,走遍四门,让人看个够,再开刀剖花卸玉了。
知道这些以后,我就对针对女性的刑罚很感兴趣了。开这个包厢,就是为了大家一起聊聊自己喜欢的女刑,聊某种刑罚也行,聊某个或者某些被处死的人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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