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往往在第三产业领域进行消费,
如餐馆用餐后,是否索取正式收费单据,
作法不一,看法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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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情况不一:如公款吃喝,自不待言,一定索取单据,
买单有公家,吃喝享受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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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个人餐饮后,或是爱面子,或是不懂维权,不太坚持索取。
这带来两个弊端:
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有意无意放纵了不法店家的偷税漏税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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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怎样做的,有怎样的看法?
请如实填写选项,并提出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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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te1930 于 2007-6-4 02:01 AM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