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4-27 08:41   只看TA 1楼
该用户已被删除

[交流] 关于标点符号!的建议

我们网站在标点符号上设定了最多不超过多少重复的要求
可是个人在使用……符合的时候,这只是Ctrl+6的一个操作。
由版主扣分的:老会员还这样请自重,-10金币
哎,个人看到这样的短信回复是伤心的。我们回个帖也不容易的
看看是不是就直接要求不能使用……的符号
或者是其他的要求!
0
buffett 发表于 2009-4-27 08:52   只看TA 2楼
连接?
……   这种标符好像是可以用的啊
0
没落的王子 发表于 2009-4-27 09:00   只看TA 3楼
嗯.如果是……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但如果是......就大大的有问题了!
兄弟可以PM扣你分的版主.
0
王小鸭 发表于 2009-4-27 10:41   只看TA 4楼
这样不会扣吧,楼主不应该这样空说呀,你拿个连接出来给看,我不相信斑主不知道这是省略号
0
lwx_bm 发表于 2009-4-27 11:15   只看TA 5楼
链接:
http://69.4.239.125/forum/viewth ... ;page=1#pid30499236 (3楼)
我看了,正常的省略号使用,分错误,建议当区管理或者飞鹰予以撤消……
0
乡村色农 发表于 2009-4-27 11:20   只看TA 6楼
这个不属于符号灌水,楼主PM版主要求撤销扣分即可
0
lwx_bm 发表于 2009-4-27 11:44   只看TA 7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我已经PM当区斑竹,扣分已经撤消.
回复还是相当快的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