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18岁青年与13岁女友自愿发生关系 涉强奸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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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龍行天下鬼
时间:
2016-8-23 10:24
标题:
18岁青年与13岁女友自愿发生关系 涉强奸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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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为庆祝与13岁的女友欢欢恋爱百天,18岁青年王某与欢欢到宾馆开房并发生性关系,后被欢欢母亲发现。因认为女儿是被诱骗,欢欢父母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王某则认为两人是自愿的。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18岁的王某在台球厅工作,与13岁的初一女学生欢欢通过微信聊天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两人自今年1月份至4月份交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
今年4月10日,两人恋爱100天。当日晚上,王某叫来共同好友一起庆祝。庆祝后,两人到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此时,欢欢的母亲找不到女儿,且女儿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心急的欢欢母亲叫来亲戚朋友一起寻找。经多方打探,欢欢母亲在某宾馆房间内找到与一陌生男子同住的女儿。看到眼前的一幕,欢欢母亲大怒。随后,民警赶来后将王某带走调查。
欢欢的父母认为,女儿年纪幼小,没有辨别是非能力,和王某发生性关系完全是被王某诱骗,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该案审查中,王某对与欢欢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其认为与欢欢是恋爱关系,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不知是犯罪行为。此外,欢欢也找到公安机关表明,她与王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要求撤回对王某的控告。案发后,王某家属已经赔偿了
被害人的损失且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据了解,我国法律规定,不论被害人是否自愿,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欢欢是幼女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侵犯幼女人身权利,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其坦白交代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个人观点:那要是初中高中谈恋爱的太多了,是不是也都以强奸罪论处啊?如果是自愿的甘心在一起的,我感觉再判重型有点过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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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龍行天下鬼 于 2016-8-24 18:26 编辑
]
作者:
风林火山l
时间:
2016-8-23 19:04
赶紧入党啊!那样就是嫖宿幼女了。不算刑事案件可以罚款和监外执行的
作者:
lgzxlq
时间:
2016-8-24 10:02
年轻人相爱就是犯法,校长官员就是嫖···这世道
作者:
噬魂夜魔
时间:
2016-10-5 19:39
二楼的兄弟说的真是一语中的,小弟佩服
作者:
lyf82911
时间:
2016-10-6 10:52
现在女孩子发育太好了,看身材不看身份证根本认不出来是不是未成年
作者:
cfcx
时间:
2016-10-6 19:15
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以强奸论处,这是常识啊。虽然说现在的女性发育早,但心智并不一定成熟,对自己的行为也不具备完全的认知能力,不能完全考虑到今后的后果。所以,那个男青年被重处,不值得同情,而且应该引以为鉴
作者:
dave0111
时间:
2016-10-6 23:36
个人支持重判,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应该跟14以下的小孩发生关系,这是对幼女身体和心理上的保护,至于说嫖宿幼女的,只能说国内法律还不够成熟。
作者:
多余的夏天
时间:
2016-10-7 01:08
哎,现在的年轻人。对小孩子也下的了手
作者:
wuyasu22
时间:
2016-10-7 10:41
14周岁以下算强奸,这个还是很有必要的
谈恋爱跟性生活是两回事
这条法律能很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我觉得可以加重判罚,对孩子的保护怎么都不算过
作者:
huangjie129
时间:
2016-10-7 13:21
未满14周岁都是强奸罪,不管女子是愿意还是非愿意,因为这是一种保护少女最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
6356680
时间:
2016-10-7 15:45
现实就是这样 普通人就是强奸 官员就是嫖宿幼女 一个是重罪一个轻罪 妈蛋的中国
作者:
ass004
时间:
2016-10-7 22:05
现在的小孩真是太早熟了,这个男的也太可恶
作者:
383884880
时间:
2016-11-30 14:08
最少三年最高无期哟
作者:
woairock110
时间:
2016-12-29 03:52
可惜一辈子都没玩过这么嫩的妹妹 好想玩一玩
作者:
zhulintinyu
时间:
2016-12-29 13:52
这个没什么可质疑的。未满14周岁都是强奸罪。
作者:
塔年
时间:
2016-12-30 01:22
年纪太小做这种事对身体是有危害的,特别是对女孩子,而且14岁以下无论是不是自愿都算是性侵的,这个女孩子也太不知道注意自己的身体了,这个男生一看就不知道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作者:
lghyhan
时间:
2016-12-31 14:41
这就是中国的性教育缺失造成的,如果能够让孩子们提前了解性知识,这些事情应该都会避免。
作者:
ggyypwk
时间:
2016-12-31 14:49
主要是性教育落后,但是资讯又发达,导致冲动无法合理控制。
作者:
benservice
时间:
2016-12-31 18:07
我国法律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还是非自愿,都算强奸,从重处理。
作者:
l851362
时间:
2016-12-31 18:39
肯定是14岁没有辨别是非能力,还未成年的小女孩很好骗的
作者:
zooyo
时间:
2016-12-31 21:05
这点上没什么毛病,14岁以下发生关系都是强奸,不过党内搞个嫖宿幼女罪是真的无耻到极点。
作者:
443546417
时间:
2017-1-1 17:30
年龄也太小了吧,不知道现在的小孩怎么了。
作者:
yuhtai
时间:
2017-1-1 21:18
其实可以说不知道对方13岁 这样就不算了 只能说律师没请好 那人家4年级都怀孕了 不也要判刑?
作者:
a3335581
时间:
2017-1-3 17:41
切,13岁的自愿,这真的是自愿么
作者:
woobush
时间:
2017-1-28 17:08
14岁就找朋友,家长还是缺乏教育啊,
作者:
wzy829653
时间:
2017-1-28 19:53
作为十八岁的成年人,没有一些常见的法律常识,只能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强调无论是否自愿,都算强奸,就是因为未满十四周岁是没有形成独立人格,没有相应分辨能力,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都没有满十四岁,也没有办法处理男的,新的刑法修正案也把嫖宿幼女罪取消了。
作者:
mqfcfqtd
时间:
2017-1-28 20:02
和小女孩发生关系就应该重判!
作者:
a712371
时间:
2017-1-28 20:57
未成年女生不管是不是愿意,都是犯罪的
作者:
神大力
时间:
2017-1-28 21:40
这个见怪不怪了,现在的学生比我们那是开放多了,只有你想不到的,还是怀念那时拉个手就脸红心跳的时代,仿佛那时的校园恋情才是纯爱的年代!
作者:
pq99
时间:
2017-1-29 09:47
14岁是个红线啊,也许有些小女孩长得非常成熟,但的确要确认身份啊
作者:
ststshura
时间:
2017-1-29 11:34
绝对是强奸,最次也是诱奸,残害幼女的都该杀
作者:
d2xiaozui
时间:
2017-1-29 15:23
法律就是法律 对于老百姓来说它就是红线 不可触的不管什么原因 这也是为了保护幼女 十三岁的女孩还没有是非的分辨能力 很容易受到诱惑的年纪
作者:
pangnan
时间:
2017-1-29 15:49
保护未成年少女,这是法律四年已经是轻的了,一般都是八年以上。
作者:
cjmmm99
时间:
2017-1-29 22:48
怪只怪现在的互联网发展太迅速,14岁用微信交友了都
作者:
angelswing
时间:
2017-1-30 10:57
虽然很赞同这天法律对于未成年女孩子的保护,但是执法的力度明显疲软,也就只敢对这种没啥背景的孩子开刀而已。
作者:
374933139
时间:
2017-1-30 17:35
犯法就是犯法,哪有那么多叽叽歪歪,不爽,叫人大修改法律呀。人家姑娘13岁也好意思下手,活该坐牢
作者:
guigui110
时间:
2017-1-30 22:42
小孩子家家的,这分钟叫愿意,下分钟就不愿意了唉。所以不要对涉世未深的孩子想入非非的,换成别人对你13.9岁的女儿下手了,你怎么感受,做人还是本分点好,要想干点什么坏事了,找成年人消遣哈
作者:
黑风侠2008
时间:
2017-1-31 15:17
13岁的小女孩整不好也会生小孩的。看来安全措施做的不错
作者:
zhiainiyiren
时间:
2017-2-10 19:42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管这干什么
作者:
dinfly
时间:
2017-2-11 08:52
强奸是3年起,嫖宿幼女是5年起,可不是轻罪
作者:
liao67
时间:
2017-2-13 13:33
判四年还是太高了..怎么说也是你情我愿啊..虽然未成年但还是和强奸有区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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