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yxj 发表于 2011-4-20 07:48   只看TA 11楼
楼主你这书面语怎么也带这么重的方言啊,支持你清退此女,此例一开,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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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wen 发表于 2011-4-20 07:53   只看TA 12楼
如果是我。女友跟我是处的话。现在处已经不是说出血就是处了。要自己有分析能力。这个忙我倒是会帮。如果不是。那对不起了。只好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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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原カエラ 发表于 2011-4-20 07:58   只看TA 13楼
楼主的女友做的有点不对了,事先应该征求楼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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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20 08:09   只看TA 14楼
我草,楼主的女朋友根本就没考虑楼主的感受,我觉得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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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bird107 发表于 2011-4-20 08:20   只看TA 15楼
呵呵,该问问她们分手的原因了,我是无法接受女友帮前男友的,那男人也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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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fly2008 发表于 2011-4-20 08:46   只看TA 16楼
武汉滴拐子。
换到任何一个男滴都会介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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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mjjsw 发表于 2011-4-20 09:18   只看TA 17楼
看楼主满口的川话感觉挺亲切的,一般来说,男女谈朋友的原则是可以不追究过去,但切忌不要将过去带到现在,将来就更不必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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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惊蛰 发表于 2011-4-20 09:26   只看TA 18楼
既然知道楼主的父亲是机关的,就不应该随随便便应人,何况是前男友。

事前没征集楼主的意见,事后更是直接上门找,我了个擦,坚决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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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99 发表于 2011-4-20 09:28   只看TA 19楼
这种喜欢沾惹是非纠缠不清的女人是很麻烦,还不如招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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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4-20 09:37   只看TA 20楼
坚决不给办  你女朋友肯定跟他有一腿   要不不可能这么帮那小子的   建议楼主把那女女 强奸几次  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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