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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青年与13岁女友自愿发生关系 涉强奸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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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就是这样 普通人就是强奸  官员就是嫖宿幼女  一个是重罪一个轻罪 妈蛋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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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孩真是太早熟了,这个男的也太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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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三年最高无期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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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一辈子都没玩过这么嫩的妹妹 好想玩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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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什么可质疑的。未满14周岁都是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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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太小做这种事对身体是有危害的,特别是对女孩子,而且14岁以下无论是不是自愿都算是性侵的,这个女孩子也太不知道注意自己的身体了,这个男生一看就不知道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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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中国的性教育缺失造成的,如果能够让孩子们提前了解性知识,这些事情应该都会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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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性教育落后,但是资讯又发达,导致冲动无法合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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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自愿还是非自愿,都算强奸,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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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14岁没有辨别是非能力,还未成年的小女孩很好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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