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薯 发表于 2010-3-20 15:08 只看TA 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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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我要问楼上的了.你所说的规矩首先并不真实,如下标准: 【扣分标准】 ◆发布广告、病毒者直接删除ID; ◆帖子中带有个人信息(电话、住址、E-mail、通讯软件账号等联系方式),扣-30金币后屏蔽; ◆字数不够;符号灌水;复制回复;跟帖发文而与主题无关的屏蔽;扣-5-10金币; ◆无意义催文回复扣-5金:[太监][TJ][LZ快点更新啊]。 ◆恶意灌水(纯符号、万能回复、复制回复等)扣10-30金;3次以上删除ID; ◆某些区不喜勿入,回复带有恶意辱骂或对楼主人身攻击的将视情况处以扣-10金币~-1威望处罚,情节严重者删除ID; (如:另类酷文区)(如:受不了、太恶心了、太变态了……) ◆拼音回复等同于符号灌水扣-10金; ◆快速回复刷屏者:短时间连续回复超过5个,就算刷屏,删除ID; ◆长篇区恶意灌水扣1威望! ◆万能回复定义:同样的回复出现在不同帖子。 ◆复制回复定义:直接复制抄袭别的会员的回复,部分复制,组合复制。 ◆无意义符号&无意义文字回复:[顶][沙发][支持楼主][。。。。][!!!!][@@@@@@][DDDDDDD] ◆违规会员扣分后,有诚意悔改的,编辑违规回复后,PM执法的版主,予以撤销评分。 ◆若管理先辱骂会员者删除管理者ID,先辱骂管理者删除ID; =============================================== 难道你所说的是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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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3-20 15:10 只看TA 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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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楼 的帖子 你说的确实不错,承认错误真的很难。明明违反3个以上标点连用的版规被版主扣分,怎么就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为什么还非要把错误推给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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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3-20 15:13 只看TA 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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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楼 的帖子 怎么改变策略了?什么并不真实,什么潜规则?违规有符号灌水这一项而你就是犯了这一项。符号灌水定义14楼说的很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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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yoe 发表于 2010-3-20 15:13 只看TA 2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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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楼 的帖子 ◆无意义符号&无意义文字回复:[顶][沙发][支持楼主][。。。。][!!!!][@@@@@@][DDDDDDD]连续4个及个次以上相同符号为灌水,还看不懂? 还什么潜规则,真是服了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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