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yang 发表于 2010-3-27 20:47 只看TA 4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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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是见义勇为嘛,而小偷失衡死亡是意外,如果按照狗屁专家的观点,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那我们的财产安全置于何地?就不需要保护了吗? 这件事上,去捉小偷肯定是需要鼓励的,对于小偷的意外死亡,我感到深深的遗憾,你丫的药不死怎么还会有人质疑曹天的正义呢?每件事都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 从法律上看,曹某是致死他人,这样的判决也算轻的了。但我们的情感上,觉得曹天还真是不值,下回还有谁愿意多管闲事?我们已经不纯洁,已经正义匮乏的世界将何去何从?无语问苍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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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minkaka 发表于 2010-3-27 20:54 只看TA 4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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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也有差不多的事,一个小伙子抓小偷拿把剪子和三个持刀小偷对打,捅死一个伤一个,跑一个,然后是否界定是正当防卫存在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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