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_alex 发表于 2011-10-27 21:39   只看TA 171楼
现在的世道啊,哪有理好讲啊,都是些有钱有权的人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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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27 22:25   只看TA 17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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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什么现在连带套不算强奸都出来了,生活在天朝应当要有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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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521wang 发表于 2011-10-27 22:25   只看TA 173楼
那个宋丽的案子不是犀利的2月31号发生的么~应该是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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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27 23:54   只看TA 174楼
非常不合理!尤其是第二个案例的判决!不知道法官做出这种判决的根据是什么,但我相信每个人都不会认同这个结果。最近一段时间来,国家出了这么多大事儿,动车事故,高铁事故,王濛要爆料等等等等,我感觉很不好,整个社会非常不稳定,民怨沸腾,要是不采取措施整治一下,我很担心我们现在的和平安定的日子还能过多久?我们还能在午夜时分到sis充电吗?我很怀疑,更加担心,祖国啊,真心希望不要让我们担心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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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10-28 20:31   只看TA 175楼
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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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剑雪2 发表于 2011-10-28 22:01   只看TA 176楼
这早就被证明是假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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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bingde 发表于 2011-10-29 17:49   只看TA 177楼
现在的中国什么奇形怪状的案件都有,折射出社会的复杂性和人性的扭曲性,我要说的是,毕竟女性处女处于弱势地位,我最鄙视的就是强奸,想干女人直接找小姐去,有些女孩被强暴后终身都有阴影。而这些变态的色情狂,小女孩也不放过。最为女人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穿着,不要成为诱导犯罪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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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sir500 发表于 2011-10-29 19:10   只看TA 178楼
要断舌头这个还觉得能理解,让我感觉也有点防卫过当。女方难道不能跑么?或者吐出他的舌头紧闭牙关么。当然,如果对方用器械威胁,或者完全控制住女方自由的话,那就是他咎由自取了,其实本来也是他咎由自取。
但是第二个,感觉判得真的有点扯淡了。强奸还得配合,不配合导致事故就算违法。这都什么法院噢?明明女方是受害者,最后男方是为自己的莽撞付出了超过本该付出的代价,也只能怪他自己。就好像他自己往悬崖走,却不小心摔下去摔死了,这是他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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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兰红豆 金币 +5 假新闻啊假新闻 2011-10-29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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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zhao 发表于 2011-11-3 18:53   只看TA 179楼

呵呵,太搞笑了啊,以后女孩子给人强奸了就不要反抗啊

呵呵,太搞笑了啊,以后女孩子给人强奸了就不要反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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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rnl 发表于 2011-11-3 19:45   只看TA 180楼
看了这么多比较离奇的事情,真的很心寒,这就是我们的和谐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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