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女子用衣架虐打3岁女儿后将其反绑勒死二审获刑2年

0

女子用衣架虐打3岁女儿后将其反绑勒死二审获刑2年

                       地来穗务工的女子袁某,将3岁女儿虐待致死,   增城区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广州中院二审后近日改判其获有期徒刑2年。

                                      三岁幼女的命运

据增城区法院一审认定,从2015年8月开始,袁某因认为其女儿张某不听其劝教,经常将大小便拉在裤子里等原因,多次对女儿用铁衣架打骂、用绳捆绑双手、用针扎耳朵、屁股、鼻子及手指等方式进行虐待。去年12月4日早上7时许,袁某用铁衣架、缝衣针等物品对女儿进行虐待,之后,袁某将女儿双手反绑,用塑料袋制成的绳子一端套住女儿的脖子,另一端套在床架上,然后自己去上班,留下女儿独自一人在家。当日中午12时许,袁某下班回家发现女儿已不省人事,将其送往增城区人民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张某已死亡。医务人员发现孩子死因可疑而打电话报警,袁某被警方带走调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符合条带状物压迫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被告人袁某案发时患有“应激相关障碍”,但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据其工友称,袁某性格易激动,容易生气。而袁某的丈夫则表示,女儿出生后疑智商存在问题,教她的事情反反复复都学不会,他和妻子都打过女儿。
                               虐女母亲的刑期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多次以打骂、捆绑等方式长时间地虐待其年幼的女儿,并致其女儿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综合袁某有自首等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宣判后,袁某上诉称其因家庭困难,当时是为防止女儿在家里发生危险,才用绳子捆绑女儿,并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女儿死亡,且其还有一个儿子需要照顾,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广州中院对此案二审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和罪名都没有问题,但鉴于本案是家庭悲剧,袁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且有易急躁、冲动的精神障碍,对有缺陷的女儿采取体罚的方式进行管教。其主观恶性并非十分恶劣,其罪行并非十分严重。另考虑到其家中还有未成年的子女需要抚养,故终审改判其获有期徒刑2年。
    个人以为:我也易冲动,不知道要是哪天打死法官会不会也只判2年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我的几几 金币 +4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6-9-23 23:18

TOP

0
非常让人心痛的故事,在长期的虐女过程中,周边没有人关注,没有人伸出援手,这样悲剧的结果是大环境的悲哀。

TOP

0
这个妈当得怎么就这么狠心啊,应该牢底坐穿。

TOP

0
这是谋杀吧  才两年?天朝的法律只能呵呵

TOP

0
孩子才3岁嘛。这妈怎么下得去这毒手啊!真的判轻了。这种情节太恶劣了,等同以谋杀啊!

TOP

0
虐待自己的孩子,怎么还算情节不恶劣?判两年太轻了。虽然是家人,但不能泄私愤在别人身上

TOP

0
呵呵··那样那个小女孩就白死了?

TOP

0
小孩子能懂什么,只能说这母亲太残忍了,这样判两年真是轻了。

TOP

0
这天朝的法律也太扯了!对有缺陷的子女采取体罚的方式进行管教。其主观恶性并非十分恶劣,其罪行并非十分严重。都有缺陷了打他能有用吗?!都把人打死了罪行还不严重啊??哎!!!可怜的孩子啊,才3岁就被打死了!

TOP

0
这种母亲真是糟蹋,两年完全不足以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16 02:02